谈球吧app: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6年化肥产品质量联动抽查情况
来源:谈球吧app 发布时间:2026-08-09 11:17:52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实2026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该局联合各市(州)局开展了化肥产品质量联动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抽查全省17个市(州)385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584批次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复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过磷酸钙等7种化肥产品,依据化肥产品国家有关标准及《湖北省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检测共发现2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3.93%。
(一)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化肥产品监督抽查情况。抽查312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488批次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化肥产品,包括复肥、磷肥、有机肥料等3种产品,检验测试发现16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22批次化肥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包装标识、总氮(N)、有效磷(以P2O5计)、氧化钾(K2O)、总养分(N+P2O5+K2O)等。
(二)未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农业农村部门肥料登记管理的化肥产品监督抽查情况。抽查73家生产销售单位生产或销售的96批次未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农业农村部门肥料登记管理的化肥产品,包括氮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钾肥等4种产品,检验测试发现1家生产单位生产的1批次氮肥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包装标识等。
(三)生产、销售领域抽查情况。省局共抽查全省114家生产单位生产的233批次化肥产品,检验测试发现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64%,不合格项目为包装标识、养分指标标识未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定。各市(州)局共抽查272家销售单位销售的351批次化肥产品,检验测试发现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85%,不合格项目为包装标识、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氧化钾等。
(一)依法严肃查处不合格产品。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销售企业依法查处,责令立马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依法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传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二)规范包装标识。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标识不规范明显问题,组织并且开展肥料标识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 18382—2021),规范标注含氯说明、警示语、生产日期、养分含量等信息。
(三)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小型复肥企业、农资批发商业市场、乡镇农资门店实施重点监管,督促农资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严禁销售无检验合格证明、标识不规范、养分含量不足的化肥产品,从流通环节切断不合格产品流向农户。
(四)加强质量帮扶与标准宣贯。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并且开展化肥生产企业质量培训,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控体系,提升检验能力和标准执行力;鼓励企业提质升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6年化肥产品质量联动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单位名单.pdf
